12月2日,宁夏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民警在固原南收费站口执勤过程中,对一辆七座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透过车窗发现车内装了很多物品,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待驾驶员将车门打开后,民警发现车辆后排座椅均被放倒,上面摆满物品和工具,车辆后备厢的物品已将后车窗全部遮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询问了解,驾驶员从事定做窗帘的生意,为了节约运输成本,心存侥幸用自家的7座小型普通客车拉载货物。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客货混载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随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现场监督驾驶员将货物进行转运,待消除违法状态后予以放行。
高速交警提示: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不仅违法,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大驾驶人切勿轻视“客货混载”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高速交警十四大队 张星)